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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卫生管理组织的决定 | 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3-09-16 | |
关于成立卫生管理组织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工作,保证食品卫生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经研究决定,成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。 组长: 高亚媛 副组长: 赵小芳 组员: 张华伟 苗丽娅 钱小江 兼职卫生管理人员:吴亚华万玉珍万云娟 管理组织职责: 1、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。 2、对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及卫生工作进行监督、考核、检查、评比。 3、负责进一步改善本单位卫生设施,治理内外环境。 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: 负责组织培训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,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及各项卫生岗位责任制。按有关制度规定做好卫生管理工作。 要求做到:生进熟出,生熟分开,避免交叉污染,不生产经营禁止食品。从业人员每年健康体检,持证上岗。注意个人卫生,坚持做到“四勤”,环境卫生责任包干到人,每天一小扫,每周一大扫,每月彻底扫。保证内外环境整洁,室内六面光,无油污无垃圾。 兼职卫生管理员每月组织检查1—2次,检查情况记入台帐,认真考核。 常州市龙虎塘中心幼儿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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